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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动车下月起限行
相关专题:资讯频道 发布时间:2012-03-27
新车导购:记者全良波、实习生陈萃韧、通讯员刘明报道:4月1日起,深圳将在深南大道、北环大道、滨河大道等主干道上限制电动车上路。26日,记者从

记者全良波、实习生陈萃韧、通讯员刘明报道:4月1日起,深圳将在深南大道、北环大道、滨河大道等主干道上限制电动车上路。26日,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邮政、报业、快递等民生特殊行业不在限制之内。除交警通过统一车身颜色、建立备案制度等多种措施进行管理外,特殊行业使用电动车更靠行业自律。交警称,把城市管理职能交由行业是一种新的尝试,引导行业积极参与到管理中。

限行干道长457公里

2月14日,深圳交警局公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在我市部分区域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行驶的意见的通知》;3月15日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收集情况显示,市民支持限行的共209人,占51.2%;反对限行的共135人,占33.1%;持其他意见的共64人,占15.7%。交警局表示,深圳道路资源紧缺,电动自行车易造成他人伤亡难以赔偿的现实问题,因此部分道路“限电”确有必要。

据介绍,这次限行自2012年4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滨河大道、北环大道、深南大道等干道和机场、口岸重要片区行驶。限行的城市快速干道、城市主干道和城市干道总长约457公里,占全市道路(不含高速公路)总长的8.05%。深圳交警局表示,6月30日后是否继续限行,视这三个月的执行情况而定。

深圳交警局指挥处指挥科科长夏旭昆说,对于深圳电信的装维、抢修工作以及电梯维修业由于与行业特殊,与民生安全切实相关,对时间性要求高,电动车的使用能提高此类行业的工作效率,因此该类行业纳入特殊行业管理。

交警表示,4月1日到4月15日,设为宣传教育缓冲期,对违反限行规定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教育放行;4月16日起,市交警局依法查处违反限行规定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以及驾驶电动自行车(含特殊行业车辆)在其他道路上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行业用车以颜色区分

在昨日的通报会上,交警局透露全市暂不限行的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共45306辆。经与各特殊行业的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沟通,特殊行业使用的电动车统一车身颜色,公共设施抢修类为深黄色,邮政、报刊投递类为深绿色,其他类为天蓝色。驾驶人仅在从事本职工作时方可使用,且须穿着车辆使用单位的统一服装并携带身份证件、工作证件。对被处罚3次以上的,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且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驾驶人,取消其驾驶特殊行业车辆的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库;对一年内被处罚的次数占本单位车辆总数20%的使用单位,削减该单位的总备案数量5%。

“各行业单位按人车对应、行驶区域到交警局进行统计、申报备案。”夏旭昆说,电动车驾驶员并非“牌照”管理,而且流动性十分大,所以大部分靠行业自律。“车辆编号不会变,但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积极到交警局再次进行备案。”

“把城市管理部分职能交由行业是一种新的尝试,通过规范本身建立新的秩序。”夏旭昆说,特殊行业协会及主管单位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工作,并主动提出行业内部自律管理措施,这也是行业协会参与社会管理的一种新尝试。一些送水、送燃气的企业代表就表示,规范管理后,没有在交警局备案的电动车就不能上路,一些黑水、黑燃气缺少运输工具后,会进一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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